2020聊城临清市事业编统考招聘简章职位表已发布,2月20日开始报名,为了方便考生了解报考聊城临清事业编考试的报考政策和报名要求,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2020年聊城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2020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详见官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4、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为准。
5、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2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0年毕业生。
7、“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8、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9、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符合简章和《2020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中规定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进行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缴费成功后,应下载打印《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1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 于2月23日9:00至12:00拨打详见官网, 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确认和办理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应准备的有关证件:
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低保证(拍照或扫描件);
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拍照或扫描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拍照或扫描件)。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招聘部门在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2、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在简章和《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13、笔试结束后,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在临清市政务网登录后查询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同意应聘的证明(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以上材料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
15、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政务网择期公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6、如何办理报到手续?试用期如何规定?
办理聘用手续后,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毕业、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17、应聘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8、考生通讯方式变动如何处理?
请考生及时关注临清市政务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或对公开招聘有疑问,要及时与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详见官网),以免影响正常聘用。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19、是否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别提示:凡参加或使用社会上所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上网卡和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造成误导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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