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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2020-05-25 17:25:12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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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通知(29人)已经发布,为了方便大家了解聊城技师学院人才引进的报考要求和报考政策,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2020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聊城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和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

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可以应聘。

3.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引进和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的界定及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6月2日前取得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资格审查时所提交的照片同一底版。

7.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鲁人社规〔2017〕21号“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之规定,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本科岗位,但应同时具备相应条件。

8.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引进或招聘岗位要求,向引进和招聘单位上传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有:

(1)《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2)《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招聘岗位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详见官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引进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9.资格复审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1)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应届毕业生提交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须在资格复审时上传提交。

10.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1)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2)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该单位的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1.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0年6月2日11:00--6月5日12: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到聊城市技师学院人事科(聊城市光岳南路199号汇智楼A213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审查核准后,应聘人员本人要在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复印件)。

12.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工作经历时间如何计算?

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如下: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20年6月2日,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13.对引进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引进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学校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官网。

14.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引进和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5.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和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应聘期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即被认定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学校将不予以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一是在报名环节,考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以骗取面试资格或获取“练手”机会;二是在面试环节,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三是在考察环节,考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在体检环节,考生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和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替检;四是在报到环节,考生在已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后又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五是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

对违反公开引进和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和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6.考生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造成网络拥堵而错过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公开引进和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务必核实准确,整个应聘过程中,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且要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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