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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报考条件及报考指南

2020-10-19 17:31:51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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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公告(98人已经发布,均为综合岗,部分岗位专科可报,不限专业,不限应届生有岗!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淄博高青县事业编招聘报考要求和报考政策,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报考条件及报考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2020年淄博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一、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2、招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类)下的其他专业。注明具体方向的,应聘人员还需符合相应方向要求。

3、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也可应聘。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方向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主管机关认定。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教育部专业目录和新旧专业对照情况可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中查看。

8、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生)。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八)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定向招聘岗位的范围和条件

(一)“面向高青县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

应聘“面向高青县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须为高青县辖区内在职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连续任职满2届、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面向高青县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经镇(街道)党(工)委推荐、本人网上报名、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面向高青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应聘“面向高青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须为在高青县所属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且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推荐。

(三)“面向高青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1、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2、应聘高青县“面向高青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须为:(1)2019年退出现役且高青县接收的从高青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退役士兵;(2)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从高青县应征入伍,退役由高青接收后选择返回学校完成学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高青县“面向高青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均需经高青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预审合格。

3、应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在2020年10月27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等材料。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能应聘。已被安置、招考(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四、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所需提交材料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3、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提交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残疾人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提交方式及审核处理

1、按要求将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并拍摄成一张照片。

2、将电子照片名称设为“申请免费认定+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官网),邮件名称须与照片名称相同。发送邮件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时间(10月30日下午16:00)之前,以邮箱显示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致电(详见官网)确认邮件收到情况。

3、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五、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其中,证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主管机关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主管机关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主管机关留存。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

(二)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材料,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未注明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详见官网)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详见官网)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不必提交网上查询结果。

学位信息已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尚未通过审核、无法查询的,可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最新学位证书上网进度情况截图。

3、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可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原版成绩单为外文的,还需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可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详见官网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5、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与学历、专业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6月30日及以后的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交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详见官网)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因学校未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导致无法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到有关信息的,可由学校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五)应聘“面向高青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等材料。

(六)应聘“面向高青县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所需其他材料由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七)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在淄博市缴费人员可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服务>个人服务网上大厅”查询并打印缴费证明,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机、“温暖淄博人社”APP查询打印,无法打印的请联系当地区县社保部门出具。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电子证明查验服务平台”对网上打印的缴费证明进行查验。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

3、公务员登记表或招考录用手续之一。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八)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3式样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高青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六、大学生退役士兵档案考核

(一)档案考核办法:

档案考核,是对应聘人员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奖惩情况进行考核,并量化赋分,加分成绩减去减分成绩后的得分即为该应聘人员的档案考核成绩。档案考核成绩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档案考核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进行。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本人档案原始记载确定档案考核结果。对于加分项目,本人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且须与档案记载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加分。对于减分项目,根据本人档案记载进行。

(二)加分项目:

1、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计20分;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计10分;荣立三等功的计5分;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的计3分;获得嘉奖的计1分。获得多次奖励的,按最高奖项给予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2、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六级残疾等级的,加3分;评为七至八级残疾等级的,加2分。

3、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1年加1分,计算整年后,不满半年的加0.5分,半年及以上的加1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又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不累计加分。

4、军龄每满1年加1分。计算整年后,不满半年的加0.5分,半年及以上的加1分。

(三)减分项目:

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减5分,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减5分。因同一事项受行政、党内双重处分的,只按最高处分等次给予一次减分,不累计减分。

(四)所需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协助办理本人档案转移手续,进行档案考核;无法转移档案的,需应聘人员复印档案中的有关材料,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具体材料为:入伍批准书;退役审批表;奖励登记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有关登记、证明材料;处分材料。

2、加分材料,具体为:

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须提交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知书、喜报。

获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奖励的,须提交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喜报。

因战因公被评为五至八级残疾等级的,须提交残疾军人证。

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需提交师级以上机关对边远艰苦地区类别及级别、服役地、服役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sybksw)整理的“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报考条件及报考指南”的内容,希望对你报考淄博事业编招聘考试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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