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全部栏目

 

 山东地市


2020山东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资料:法律知识-刑事责任年龄

2020-07-09 15:17:49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及时更新山东事业单位考试题库,提供山东事业单位笔试资料,为方便备考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查看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资料,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特整理了“2020山东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资料:法律知识-刑事责任年龄”供考生参考。

 

【案例】某县一小学教学点四名男生(其中两名11岁,两名12岁)对一名13岁女生在男厕所侵害。学校老师发现此事后随即同女方家长联系,女方家长随后报案,经该县公安机关调查后,因涉事男学生未满十四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考点一】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

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可以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成三类:1.无刑事责任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八类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对其他的犯罪则不承担刑事责任。3.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十六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是犯罪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考点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1.故意杀人。主观上需要故意,过失致人死亡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主观上要求故意,结果上要求重伤或死亡,因此主观上是故意或结果是轻伤均不承担刑事责任。

3.强奸。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司法解释中,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罪。

4.抢劫。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5.贩卖毒品。相对责任年龄只对贩卖毒品才承担刑事责任。对制作毒品,运输毒品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6.放火。主观上要求是故意,过失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7.爆炸。要求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

8.投放危险物质。要求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

【考点三】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予处罚的如何处理。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虽然不予刑事处罚,但是要监护人严加看管,如果情况比较严重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本文案例中4个少年对13周岁的女生进行了性侵,但是均不满十四周岁,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行为是正确的。但是应责令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如确有必要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以上就是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整理的“2020山东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资料:法律知识-刑事责任年龄”,希望对你备考2020年山东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有所帮助。

更多招考信息请访问山东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位置: 山东事业单位 > 备考资料 > 综合类 > 公基 >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备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