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不收取费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过多时,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人数10人以上(不含10人)且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人数2倍以上(不含2倍)的,按照岗位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5-10人(含5人)且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以上(不含3倍)的,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4人以下(含4人)且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以上(不含5倍)的,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但不进行初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成绩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不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用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是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受疫情影响除外),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5年(含试用期)。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
本简章由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官网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详见官网
监督电话:详见官网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详见官网)
附件1: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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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0/5/26/art_23203_2728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