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见官网)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应聘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2月13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详见官网,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岗位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9: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阶段。
注:胶州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胶州市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采取组织推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同步进行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当由本人填写《2020年胶州市面向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2020年胶州市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2020年胶州市面向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以下简称《推荐表》),经相应单位推荐审核并盖章,个人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20年2月7日14:00—2月11日12:00持《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到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1317房间)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确认缴费、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
3、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工作信息专栏(详见官网)另行通知。
4、报考“胶州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胶州市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人员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正式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类型为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3月22日9:00—11:30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以公布面试方案为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方案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工作信息专栏(详见官网)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时,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不能按期提交的,则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整体公示程序启动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工作信息专栏(详见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招聘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工作信息专栏(详见官网)予以公布。
3、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须在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官网
监督电话:(详见官网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详见官网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2020年胶州市面向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2020年胶州市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4:2020年胶州市面向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原文链接:详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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