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6月8日讯:2020年潍坊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告已发布,本次招聘30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19日17:00。以下是公告具体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储备高素质专业化年轻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诸城市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毕业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和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0年QS排名前200名高校(有关院校名单见附件2)招聘30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需要,部分招聘事业单位下步可能面临整合、更名等调整,报名时的招聘单位如调整,聘用的考生一并调整到整合、更名等之后的新单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品学兼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三)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五)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9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七)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它要求(详见附件1)。
有关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均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
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1:00
报名网址:
详见官网#/index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1: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2020年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有关注意事项:
(1)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岗位),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单位(岗位)的专业要求。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招聘单位(岗位)。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4)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5)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集中审查的方式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就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面试意见,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其他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5.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发〔2018〕9号)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招聘工作。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所报招聘单位(岗位),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2.面试
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招聘单位(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也不能进入考察范围。
3.考试时间安排
(1)笔试:具体情况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见官网)予以公告。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单位(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的,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察的具体时间、方式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此次招聘,报名、考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见官网)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诸城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就业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管理使用及有关待遇
(一)实行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聘用单位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可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可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后续管理。聘用人员作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重点培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对试用期满且考核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落实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领导职数没有空缺的,可落实相应科级工资待遇。对表现优秀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调任公务员岗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
(三)有关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购房安家时支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辞聘或解聘的,需退还发放的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成立诸城市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诸城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诸城市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无关。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请参加招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官网。
附:
1.2020年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汇总表
2.2020年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招聘高校名单
3.2020年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
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原标题:2020年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详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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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诸城市直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rsks/202006/t20200608_5617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