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滨州邹平市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公示,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此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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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邹平市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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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并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用人单位和考察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体检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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