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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考指南

2021-03-25 17:43:56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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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简章(334人)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3月30日9:00-4月2日,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卫生类报考条件、报名政策,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考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

1、“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1年毕业生。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是指2019届、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响,不能按期取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如何界定报名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以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院校及专业为准。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及其他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应聘所用学历、学位、专业条件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必须在2021年3月30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7、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8、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提交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可再次报考该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9、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10、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

11、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照片时,须使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照片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2、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本须知内容、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按照“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格式填写,包括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等人员信息,务农、待业的工作单位及职务按照“***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务农(待业)”格式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并填写到至今。

13、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1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应聘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时只能凭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港澳居民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16、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班?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17、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2315196

应聘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7-2315196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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