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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2021-04-20 10:28:15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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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希望能帮到你。

 

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应聘。

2.“应届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

3.如何理解“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是指正在就读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在读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1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4.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应聘?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5.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应聘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8.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4月2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9.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10.本次招录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1.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各方向领域均符合要求。其中,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录机关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12.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将组织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属无业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8.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14.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15.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联系政策咨询电话:13356880886。

16.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公开招聘考试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7.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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