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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2021-05-26 09:32:27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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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4人)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6月3日-7日,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枣庄滕州事业编招聘报考条件和报名政策,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2021年枣庄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符合《2021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正在就读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于2021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应聘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对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

6.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应聘?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7.如何界定“退役大学生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8.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均须于2021年6月3日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9.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10.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报考时毕业证与学位证专业等相符),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各方向领域均符合要求。其中,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市招考办介绍有关情况,招考办指定人员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11.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2.进入面试的港、澳应聘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港、澳应聘人员需按《简章》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3.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14.哪些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应聘的,以及从滕州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滕州市生源或在滕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

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

15、应聘定向招聘岗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6.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17.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021年6月7日16:00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初审后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1年6月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18.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十、将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1.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21年枣庄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以上就是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www.sybexam.com)整理的“2021年枣庄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的内容,希望对你报考枣庄滕州事业编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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