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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初选及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0-18 11:18:49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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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初选及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

(一)初选岗位

根据《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规定及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现将初选岗位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二)初选时间、地点及形式

详见《初选通知书》。初选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8日10:00—2021年10月23日12:00登录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报名系统打印《初选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初选成绩满分100分。初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考试人数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10: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同一选聘岗位进入考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初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试)。初选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二、考试

(一)参加考试人员

初选岗位进入考试范围人员及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二)初选时间、地点及形式

详见《考试通知书》。其他岗位(非初选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8日10:00—2021年10月23日12:00登录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报名系统打印《考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将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参加初选或考试。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初选或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初选或考试。初选或考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面试室,违者取消初选或考试资格或成绩无效。

(三)应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除候考室工作人员)透漏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初选或考试资格或成绩无效。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请应聘人员严格执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参加初选或考试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省外来(返)东营人员请及时联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2881377),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三)考前,工作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2),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四)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五)按照东营市垦利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其他疫情防控工作。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或有变动将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变动请及时告知。

联系电话:0546—2881377

附件:

附件1  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初选岗位.xls

附件2  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初选及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kenli.gov.cn/art/2021/10/18/art_39604_10300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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