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作为上交材料封面)、《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2021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
(4)2021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2019、2020年择业期末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和个人未就业书面承诺书,无业人员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证书。
(7)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书面承诺;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附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外事翻译部门,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报考幼儿教师E岗位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任职证明(见附件4)、聘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应聘岗位)。
(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2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
四、考试
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1.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4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从结构化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或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最多不超过40人(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除外);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通过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与专业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环节人员。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因面试通过人员弃权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签约环节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和进入考察、签约环节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签约环节人员名单同时在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gxqrc.com/)公布。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签约环节人员。
五、签约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岗位放弃签约的,在考察、签约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考察工作。对签约人员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gxqr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签约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等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及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891675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报名网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gxqrc.com/index.jsp)。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9日
原标题: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第二批)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tlaishan.gov.cn/art/2021/6/29/art_48069_2911815.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