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招考人数 44人
- 报名时间 2021年08月02日 - 2021年08月04日
- 笔试时间 2021年08月21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时间: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
招考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由招考主管机关组织实施,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海阳市政府网站查询)本人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与准考证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1),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6.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镇街区财会A、B岗位无需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毕业的根据岗位要求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能够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
8、报考市直综合管理A、B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期间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的书面承诺。
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2019年、2020年毕业的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报考市直综合管理A、B岗位的人员,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入党情况和现实表现方面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2)等。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免缴面试考务费。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的形式,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考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考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考选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对于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海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七、其他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考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海阳市政府网站(www.haiyang.gov.cn)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3222019
监督电话:0535-3220113
2021年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sd.docx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原标题:2021年山东省海阳市公开考选 优秀毕业生(第二批)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aiyang.gov.cn/art/2021/7/23/art_14046_2908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