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招考人数 45人
- 报名时间 2021年09月13日 - 2021年09月15日
- 笔试时间 2021年09月25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需对笔试时间做出调整,届时将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组成考察工作小组,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权限,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不得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信息发布网站:临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qing.gov.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临清政务咨询电话:0635-7132777
监督电话:0635-7121745
附件: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sd.pdf
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sd.pdf
中共临清市委组织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
原标题: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inqing.gov.cn/ywdt/tzgg/202109/t20210901_3715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