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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营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8人)

2021-10-26 08:55:37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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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招考人数 108人
  •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6日 - 2021年10月28日
  •  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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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护理三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河口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应聘人员未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市河口区卫生健康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对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六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事项

河口区人民医院、河口区妇幼保健院、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河口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编办发〔2018〕43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东营市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河口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区人民医院:0546-7711935

区妇幼保健院:0546-8571936

区第二人民医院:0546-8881527

区中医院:0546-3082269

新户中心卫生院太平分院:0546-3287299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医院:0546-8875112

仙河镇卫生院:0546-398297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46-3650218

监督电话:0546-3652303(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

附件1: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东营市河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东营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1/10/15/art_206415_10308257.html?xxgkhide=1#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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