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烟台芝罘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五批及补充招聘第一批体检工作的通知发布,2021年1月13日,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此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2020年烟台市芝罘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五批及补充招聘第一批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1月13日(周三)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五批及补充招聘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其他待体检人员请及时关注芝罘区政府网体检通知。
二、集合时间
2021年1月13日(周三)上午7:00,体检时间半天。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1月13日上午7:00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芝罘区华茂街30号)院内集合,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本次体检资格。
(二)集合时务必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实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佩戴口罩,否则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三)体检费用约60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须准备现金,届时根据情况多退少补,直接交付医院。
(四)体检当天早晨请根据体检要求保持空腹。具体参阅《体检须知》(附件2)。
四、其他问题
(一)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简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体检时,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三)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五批及补充招聘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xlsx
2.体检须知.doc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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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0年芝罘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五批及补充招聘第一批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hifu.gov.cn/art/2021/1/11/art_15596_2908364.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