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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淄博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2021-01-28 11:30:40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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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公告发布,体检人员务于1月29 日(周五)早上7点1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周村区人社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05室)集合。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此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按照《2020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人员,按岗位1:1.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不含已弃权人员)及相关递补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首批考察体检”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

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且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暂缓提交的,须在考察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务于1月29 日(周五)早上7点1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周村区人社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05室)集合。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20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范围(11.5)人员名单(首批).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年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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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oucun.gov.cn/art/2021/1/27/art_14340_2078267.html

位置: 山东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体检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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