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第一批),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体检费现金350元(请自备零钱),务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7:00前到指定地点集合。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集合地点:惠民县体育中学室内篮球馆(滨州市惠民县糖坊街169号)
二、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考生抽签确定体检顺序。体检过程要牢记自己的顺序号,体检按顺序号进行。
5.体检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行为,按作弊处理。
6.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体检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进入体检地点。
2.体检时,体检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体检须全程佩戴口罩。
3.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体温异常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应于27日的前一日起算、前推满三周之日,向本地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43-8197032
附件:2021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第一批).xls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uimin.gov.cn/art/2021/8/25/art_118127_10323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