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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公告

2021-11-14 15:26:19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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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1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招聘公告》相关规定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相关岗位按1:2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淄川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分批次于2021年11月16日,早6:30在区人社局门口集合,不准迟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450元/人,自带)。

(一)体检标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要求

1、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2、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21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1:2)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

2021年11月13日

原标题:2021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ichuan.gov.cn/art/2021/11/13/art_4627_2183858.html

位置: 山东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体检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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