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定于2021年11月27日对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请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于11月27日上午7:00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费200元到聊城市茌平区政府门口集合。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体检前,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及14天内的行程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场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场所;14天内有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在正规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14天内旅居史情况以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内的行程信息为准)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电话:0635-7298332
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组织部
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chiping.gov.cn/ywdt/tzgg/202111/t20211124_3781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