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此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具体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详见《邹城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附件1)。
2、资格审查地点:邹城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图书楼二楼东会议室(邹城市孟子湖新区仁和路与礼让路交汇处,手机导航:邹城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南门)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会议方式进行,不是随到随审,请务必在规定时间(上午9:00;下午2:30)前准时到达。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审查。
(2)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3)如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请发送短信到18063181482,内容为:姓名+报考单位+放弃面试,并于2021年6月25日12点前发送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至邮箱zcrsjtpk@163.com。
二、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5)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7)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证书须在2021年4月22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注: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加盖所在县市区人社调配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8)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注:无法提供报到证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报到证丢失,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②此前已就业现在解除劳动关系、报到证已上交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
(9)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10)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及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明;
(1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3)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14)请携带必要文具。
三、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
采用机构化的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请提前报备。
(2)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达到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537-5212876
附件1: 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
更多招考信息请访问山东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原标题: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encius.gov.cn/news01/02/2021-06-23/74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