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州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90人)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3月29日-4月1日,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德州禹城市事业编报考条件和报考政策,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2022年德州禹城市事业单位报考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一、关于报考范围条件的有关事项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2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2年3月29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关于报考岗位的有关事项
1、网上填报应聘岗位时要注意哪些回避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岗位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2、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应按岗位表中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要求应聘。
3、关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界定问题?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提交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可再次报考该岗位。一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但考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建议考生尽早报名,避免出现报名信息无法修改的情况。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5、报考“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是禹城市生源、禹城市户籍或在禹城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6、报考“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是如何规定的?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禹城市、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3.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士兵既可以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但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8、报考“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是如何规定的?
应当现任职且连续任职满两届,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本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任职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
“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现场审核地点为禹城市建设路6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205房间;需携带的资料有: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禹城市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须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三、关于报考岗位所需证书材料的有关事项
1、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对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3月29日之前取得。
四、关于笔试考试的有关事项
1、2022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场如何安排?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所在考场及有关要求将在准考证上详细注明;2022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将全程监控,聘请有关方面人员全程监督。
2、《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已于2015年11年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为何须签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是应聘人员自报名起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等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和认可。下载打印后,《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由本人签字。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无法提供证件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招聘主管部门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笔试时对考生的要求有哪些?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2)根据省、市招聘考试规定,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与报考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1、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ycsrsjgbk@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于3月31日拨打电话0534-7365928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4、本次招聘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教材和培训班?
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5、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如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请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34-7365928;0534-736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