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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20人)

2022-06-03 15:47:15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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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招聘单位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6月18日前取得。

3.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年度计划招聘教师初中段4人,小学段16人,合计共20人。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简章及《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http://gxq.taian.gov.cn ),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师招聘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教师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教师招聘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教师招聘办公室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教师招聘办公室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20日16:00后,教师招聘办公室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入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20日(8:30—11:30、14: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教师招聘办公室(长城路南段616号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D207室)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所有应聘人员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的取消岗位公告。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教师招聘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按照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暂不提供教师资格。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教师招聘办公室提供(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作出承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并作出承诺。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并作出承诺。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试讲和答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重点考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教师招聘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具体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教师招聘办公室牵头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教师招聘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教师招聘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泰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纸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视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疫情防控标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项

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以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做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8- 8937086

监督电话:0538- 893921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本《简章》由教师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应聘须知.pdf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pdf

附件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pdf

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原标题: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gxq.taian.gov.cn/art/2022/6/2/art_47833_10299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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