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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2022-08-09 09:37:30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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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您进入山东事业单位考试体检环节,提醒您要及时关注录用通知相关信息,本文提供内容:2022年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2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2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按照报考岗位分2天进行,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请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岗位于体检当日早晨8:30到达指定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齐河县中医院院内。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体检费(每人现金300元)和黑色中性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县人社局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后果自负。

2、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根据医院建议,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4、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待身体条件允许时,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根据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认真学习《202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2),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7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体检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规定的核酸检测证明进入体检医院。

2、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二、考察

考察以调阅考生档案为主,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实是否有违法违纪等行为。

请考生提前确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调档函于体检当天现场填写并发放。所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必须在2022年8月25日17:30之前,将本人档案提交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截止到2022年8月25日17:30仍未提供人事档案的按照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邮寄档案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需提供档案邮寄证明)。

附件:

附件1:202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3:健康管理承诺书.docx

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8月8日

原标题:202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n30830392/c7368007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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