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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70人公告

2023-06-13 11:06:16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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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答辩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说课40%、答辩20%、技能测试40%的比例加权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非教师岗位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答辩40%、技能测试60%的比例加权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面试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

六、考察、体检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布。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教师岗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说课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方式为答辩)。

非教师岗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

 

锚点

 

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技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方式为答辩)。

(二)考察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违法犯罪信息和诚信情况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工作信息请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后续通知。

(三)体检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和病史,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工作信息请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后续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

合同设立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聘人员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准考证及相关打印材料请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5.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532-87614201,0532-87628942

李沧区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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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表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3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hrss.qingdao.gov.cn/ztzl_47/sydwzp_47/zpjz_47/202306/t20230613_72253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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