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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聘111人公告

2023-07-31 23:50:23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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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技能测试”和“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方式为“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后当场退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要求参加相应考试,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与报名阶段提交的报名材料一致。

(三)考试

1.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岗位

本次招聘,初级岗位(不含实训教师8、体育教师2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中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和体育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法,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55分。“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笔试范围;“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范围。

(1)面试

“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笔试结束后,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通过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布。“先面试,后笔试”岗位的面试人选为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体现辅导员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专业教师岗位、思政教师岗位、实训教师1-7岗位、辅助1岗位的面试为试讲;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为试讲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讲占60%,专业能力测试占4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理论素养、技能水平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的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笔试

“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面试结束后,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通过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布。“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参加笔试人选为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实务、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政策、公共基础知识三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30%和20%。

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和30%。

笔试的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等具体要求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通过学院官网发布。

(3)总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依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岗位

本次招聘,实训教师8岗位无须笔试,只进行技能测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技术技能、理论素养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本岗位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政审函调或现场考察的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学历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同时,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要求,依法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涉教职工禁止从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不符合入职资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按规定组织考生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在职考生原则上应在公示期满起30个工作日内,向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递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学院根据考生递交时间办理上述审核备案业务,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取消考生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学院控制总量备案制职工,工资、福利等执行国家、省及学院有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8187729

监督电话:0536-8187783

地址: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17房间)

邮 编:261054

七、其他

1.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突发紧急状况,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岗位条件中涉及的“市级人才工程”中的“市”是指“设区的市”,且不限于所列“鸢都学者”等潍坊市人才工程项目,其他地市的同类型、同级别人才工程项目亦符合条件。

4.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8月3日。

5.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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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4.报名材料说明

5.证明模板

原标题:2023-07-3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307/2b872c92-3914-47a4-a109-924a5cc6e6f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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