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消息:2023山东枣庄市薛城公证处招聘3人公告,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查看简章公告页面。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证员助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枣庄市薛城公证处公证员助理3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语言沟通能力突出,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年龄40周岁以下(在1982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可放宽到专科)。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
6、工作认真细心,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打字迅速准确;
7、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须于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
8、不予录用情形:(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曾因违纪违规被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上访、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已有公益性岗位等其他劳动合同的;(7)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证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2023年3月24日17:00。
2、报名地点:薛城民生集团105室(薛城区永福北路175号民生集团)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报名资格初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5)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留存备查。应聘人员须本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不予退费。审查通过后的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试费40元。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招录职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因报名达不到招录计划而造成的空缺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笔试等有关事项,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逾期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一科,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谈吐举止、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录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录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枣庄市薛城公证处工作。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月应发工资不低于以下标准:2700元/月+绩效工资(包含个人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按2400元/月(包含个人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执行,并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缴纳四险一金。
九、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受相关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予以回避。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被录用后发现弄虚作假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录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71009
监督投诉电话:0632-4426109
枣庄市薛城公证处
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5日
原标题:2023年枣庄市薛城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xxgk.xuecheng.gov.cn/qjbm/qrsj/202303/t20230305_1619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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