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消息:2025山东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选聘10人公告,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查看简章公告页面。
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是国家发改委、民航局于2016年10月20日批复的全国首批“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之一,总规划面积149平方公里,区域内拥有山东省唯一一座4F级国际机场——青岛胶东国际机场。锚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上合空港、临空示范”发展理念,聚焦新产业、新赛道,确定“2+2+2”产业发展体系,加速壮大以航空制造、维修、物流为主的航空主导产业,以芯片、半导体、集成电路为主的临空高端制造产业,以文旅、会展、总部经济为主的临空服务产业,推动产业与城市融合协调发展,着力打造现代化上合空港新城。
为加强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发展,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上合空港新城建设,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拟公开选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岗位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详见附件《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及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
4.熟悉国家产业和经济发展,有与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临空经济、区域合作、企业服务等领域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各类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有处于立案审查期间、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1月。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还应当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2日14:00—2月8日16:00。
1.岗位查询。选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登录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zwgk/gkml/fdzdgknr/rsgz/sydwzp/)和“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微信公众号查看简章并进入报名系统(http://url.jiuyejie.cn/jzlk/lkgw.php),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下载《个人工作学习业绩信息采集表》《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签字后,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上传。属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要下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在报名截止前提供,需提交《按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晚于考察环节之前提供),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上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2025届毕业生身份应聘的,可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能体现本人业务成果及业务水平的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②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要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月。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如不能在报名截止前提供,需提交个人签署的《工作经历承诺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最晚于考察环节之前提供)。
3.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岗位改报。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选聘岗位,计划选聘为1人的,取消选聘岗位;取消选聘计划的情况,在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zwgk/gkml/fdzdgknr/rsgz/sydwzp/)和“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取消选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注意关注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初审
1.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应根据反馈结果及时补充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5年2月8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2025年2月8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3.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初审结果,及时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初审结果、未按要求修改信息导致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笔试
笔试测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和与岗位相关的能力素质,以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50分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选聘报名人员情况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合格人数和选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和笔试成绩公告将在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zwgk/gkml/fdzdgknr/rsgz/sydwzp/)和“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官现场打分,以百分制计分。重点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专业化水平、国际化视野等,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范围。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总成绩在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zwgk/gkml/fdzdgknr/rsgz/sydwzp/)和“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并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对进入考察的人选,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放弃或考察不符合聘用情形的,根据规定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对放弃或体检不符合聘用情形的,根据规定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zwgk/gkml/fdzdgknr/rsgz/sydwzp/)和“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期3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公示期间查实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不再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约定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明确行政级别,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予以解聘。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二)本次选聘的相关通知均在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zwgk/gkml/fdzdgknr/rsgz/sydwzp/)和“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应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简章未尽事宜,由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2209568
监督电话:0532-8220956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请于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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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标题: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aozhou.gov.cn/zwgk/gkml/fdzdgknr/rsgz/sydwzp/202501/t20250120_88520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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