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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枣庄市市中区招聘教师公告(113人)

2020-05-13 18:17:17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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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5月13日讯:2020枣庄市市中区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本次招聘113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以下是公告具体详情:


统考专题  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结合市中区部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区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1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详见官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相关认证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枣庄市市中区生源或在枣庄市市中区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从枣庄市市中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项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报名网站:详见官网(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2.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详见官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报名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岗位和专项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调整到相同学校相同学科非定向和非专项招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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