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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市福山区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30人)

2020-05-19 10:18:22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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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5月18日讯:2020年烟台市福山区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已发布,本次招聘30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日8:30—6月7日17:00。以下是公告具体详情: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烟台市福山区拟从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中,考选3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3、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大学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4、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8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1周岁(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学生会部长,班长,党(团)支部书记且任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2020年7月底前,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取得的,提交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考选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5)现役军人;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开除公职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13)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4)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网站:详见官网(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8:30—6月7日17:00

审核时间:2020年6月1日14:00—6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日14:00—6月9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1日14:00—6月10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研究确定后,提前在福山区政府网予以公告。

(三)具体程序

1、网上申请。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0×160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

2、网上审核。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审核,审核分初审和复核,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报考申请一经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信息。报考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10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报名系统于6月7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务于6月1日14:00—6月9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山区考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个人诚信承诺书》。

4、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待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符合减免条件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当天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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