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11人,其中事业编制教师16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95名(见附件:《2021年阳信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
(四)《2021年阳信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有关“应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界定:
应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者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毕业的学生。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择业期内(2019、2020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五)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其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对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如应聘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逃避服兵役人员;
5.阳信县内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在编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阳信县人民政府网(/);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2021年7月2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30日11:00—2021年7月3日12:0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和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个人报名信息都不能更改。
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所列专业必须与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出的专业一致。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或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其中有一个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一致就允许报考;因专业调整造成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本简章岗位设置表中所列出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所毕业高校开具的专业调整有效证明,方可允许报名,否则不准报名。
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情况,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环节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30日11:00—2021年7月3日12:00;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报名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在报名结束前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和初审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11:00—2021年7月3日17:30。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并打印附件2:《2021年阳信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免除笔试报名费。由本人于2021年7月3日17:3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yxrsk007@163.com进行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或2021年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记录。
(五)岗位调整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