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简章(150人),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此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为加强全县幼儿园教师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全县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上级批复的招聘计划,现将2021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材料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1年7月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考察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相应岗位。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招聘岗位
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150人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 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5日11:00- 7月8日16:00
报名网站:鱼台县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7月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缴费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7月8日16: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邮箱:ytxjtjrsk@ji.shandong.cn进行减免,并拨打电话0537-6253532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鱼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1年7月15日9:00—7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