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全部栏目

 

 山东地市


2021东营市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79人)

2021-07-01 16:23:14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摘 要
  •  招考人数 79人
  •  报名时间 2021年07月12日 - 2021年07月14日
  •  笔试时间 2021年08月14日
展开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1东营市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79人),更多招考信息相关信息可以查看:简章公告。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根据东营市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现将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2日11:00—7月15日16:00

报名网站: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ekou.gov.cn/col/col164643/index.html)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7月14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11:00至7月1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2日11:00至7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网上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7月1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hkqwjjrsdjg@dy.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3650218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位置: 山东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简章公告 >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备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