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全部栏目

 

 山东地市


2021年济宁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第二批)简章(10人)

2021-07-02 16:56:50   山东事业单位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摘 要
  •  招考人数 10人
  •  报名时间 2021年07月15日 - 2021年07月17日
  •  笔试时间 2021年07月25日
展开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1年济宁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第二批)简章(10人),更多招考信息相关信息可以查看:简章公告。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招聘简章|职位表|报名入口|报名统计|准考证打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年度增人计划,按照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安排,现将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类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可最迟于考察前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1年7月15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鱼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5日11:00—7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鱼台县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7月1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15日11:00—7月17日16:00

初审工作由专人负责,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5日11:00—7月18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及时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1年7月23日9:00—7月25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相关通知和招聘岗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位置: 山东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简章公告 >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备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