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招考人数 175人
- 报名时间 2021年08月16日 - 2021年08月19日
- 笔试时间 2021年09月05日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1年泰安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75人),更多招考信息相关信息可以查看:简章公告。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根据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泰人社发〔2018〕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相同效力;
(七)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8月1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记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8月16日之前取得。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违法曾受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75人,岗位条件、招聘计划等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20日11:00
报名方式:登录http://www.ny.gov.cn(宁阳县人民政府网)报名
(一)岗位查询及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2021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2021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个人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得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报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20日11:00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21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登录该网站打印《2021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2021年9月2日9:00—9月5日9:00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打印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宁阳县长寿路265号,河道管理保护中心院内一楼)办理考务费减免审核确认手续,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岗位类型,考试形式分别为:
1.本次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的岗位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经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2.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3.公立医院以及疾控中心招聘岗位(研究生岗位除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接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简章》要求提交《2021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8月16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除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资格证书外,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限宁阳户籍的需要提供户口簿。
4.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