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消息:2023山东德州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397人公告,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查看简章公告页面。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3年禹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禹城市生源、禹城市户籍或在禹城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禹城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禹城、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3.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学历为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应当在禹城市现任职且任职满6周年以上,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本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任职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
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后,携带相关材料于2023年3月22日到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205房间进行现场审核。对违反正常秩序、工作纪律的,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不能报考相关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3月20日。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3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20日11:00-3月24日12:00
考生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3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初审时间。2023年3月20日11:00-3月24日12: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11:00-3月25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上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网上缴费系统关闭服务后将无法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调整岗位情况将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ycsrsjgbk@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于3月23日拨打电话0534-7365928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减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话通知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禹城市人社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毕业后需提交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士兵证(仅限大学生士兵岗位考生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社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报考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人员,还须提供《2023年禹城市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附件4);
6、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报考50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5天的17时(截止时间以公告要求为准),仍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